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健康网 > 中医养生 > 经络养生 > 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医药发展战(6)

编辑:我要健康网 时间:2018-11-03

  1.加强中医药国际化和标准化工作。深化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传统医学疾病分类标准研究与评价中心建设,围绕中医药标准化、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发展战略目标,积极推动国际规则、标准的研究与制订,把握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制定和推广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相关标准,依托上海在传统医学国际疾病分类标准和国内行业中医药疾病分类标准研究的基础,形成中医药标准研究、制订、推广、监测和认证体系,提升在全国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核心地位。(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质量技监局)

  2.发挥中医药服务“一带一路”倡议重要作用。落实《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有关中医药举措,在沿线国家(地区)传播推广中医药,提高上海中医药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的贡献度。打造“海上中医”“雷氏”“神象”等一批中医药品牌,加快在沿线国家(地区)建立中医药海外中心,提升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能级。促进“中国-捷克中医中心”“中国-摩洛哥中医中心”等海外中医中心功能提升,强化中医中心引领作用,带动所在国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贸易、教育、科研、文化各方面发展。继续加快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海外中医中心建设,借助医疗援助开展中医药国际合作,提高上海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府外办)

  (七)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1.吸引境外机构和人员来华消费。进一步完善具有国际服务能力的中医医疗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提供多样化服务模式,为境外消费者提供优质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建设度假养生、食疗养生等多种服务体系,打造中医医疗旅游国际品牌;提升中医药国际教育服务能力,吸引更多海外留学生来华;整合中医药科研优势资源,为境外机构提供科研外包服务。(牵头部门: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教委)

  2.支持中医药跨境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发展境外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教育、文化等服务;依托上海中医药大学及其医疗机构、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促进中心等,培育一批有跨国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和具有较高附加值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和服务品牌。建立一支中医药服务贸易人才队伍,建成本市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牵头部门: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

  (八)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深化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研究,提高对健康发展的引领。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发挥上海中医药博物馆和高校、其他相关机构以及各类媒体在海派中医文化研究传播领域的引领作用,增加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感。以中国传统文化“太极”为标志,以传统中医养生、保健、导引、按跷、食疗、药膳、心理为技术手段,将中华养生文化与现代健康需求有机结合,打造一种集自我保健、疗愈与康复于一体的“太极健康”模式。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大医精诚”理念,树立一批仁心仁术的先进典型。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动更多中医药项目列入市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促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应用。搭建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培育一支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拓展中医药文化合作领域,开展中医药文化的海外传播,提升海派中医药文化的影响力和软实力。(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影视局、市教委)

  2.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深度挖掘海派中医名家、流派等中医药文化元素,组织创作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演艺娱乐、体育健康等领域的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将海派中医药文化的建设弘扬纳入健康城镇建设,鼓励建设海派中医药文化一条街和中医药特色主题园、小镇、民宿。(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影视局、市旅游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中医药法制保障体系

网站地图 | 热门标签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第一时间为您处理或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您的合作!

Copyright © 2017 健康网_我要健康网_我爱健康网 All Rights Reserved.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