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医药(2)
1.进一步优化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根据本市疾病谱变化和人口结构变动,调整和完善中医资源布局,加强以郊区县为重点的中医医院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机构,大力支持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专科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规范经营及连锁发展。鼓励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推进中医坐堂医诊所设置。鼓励中医医师多点执业。
2.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以提升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能力与水平为核心,强化中医专科(病)建设和管理,打造一批体现上海领先水平的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扶持和发展一批中医临床特色专科(专病),应用和推广一批中医药临床特色技术,推进针灸等非药物疗法在临床诊疗中合理和综合运用。推进中西医临床协作,鼓励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实现疗效突破和诊疗能力提升。加快中医全科医生培养,制定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规范,推进中医药参与家庭医生工作,提高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工作中医药服务参与率。
3.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优化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服务。以中医优势病种为依托,充分发挥中医临床基地等建设项目技术辐射功能,探索构建专科分级诊疗网络,形成一批优势病种中医分级诊疗技术规范,推进基层中医药健康服务联动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理念和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强化体现中医医疗服务特点的精细化管理。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中医养生保健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发挥自身中医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
2.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制定包括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相关规范和标准,形成一批符合上海实际、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
3.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以上海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卫生领域相关服务内容为重点,进一步丰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内容,完善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4.加强中医养生保健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有关机构,试点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人员岗位培训。鼓励本市医学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中医药健康服务专业人才。加强从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中医师岗位培训。同时,鼓励中医师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允许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职业技能人员在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调理服务。
(三)发展中医特色康复和养老服务
支持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积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康复医院、护理院、养老机构等进行技术指导和合作。将“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服务全过程,在养老服务机构中推广中医药健康养老知识和适宜技术。开展融入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预防、护理、康复服务。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医疗保健、中医药技能培训。实施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四)促进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发展
1.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发掘海派中医药文化资源,在现有基础上,结合休闲、旅游度假,建设具有海派中医特色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基地或休闲旅游公园。以宣传中医药为目标,建立中医药文化发展的相关载体,促进中医药文化的制作和传播。结合中医药中小学科普教育和教育基地建设,创作一批符合中小学生认知习惯的动漫书籍、电玩游戏或动漫电影。结合健康城市建设,开展体现中国特色的全民健康普及教育,创作和制作一批适宜于科普讲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疾病预防和中医药文化的科普作品,为更广泛地中医药科普宣传创造条件。推进宣传海派中医药的视频拍摄,分别制作适宜于国内健康教育的影视作品和适宜于国外展示、播放宣传蕴含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医药宣传作品。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传承、保护、发展工作,普及中医药知识。
2.加快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充分利用本市各类旅游资源和海派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整合利用上海中医药博物馆、童涵春中药博物馆、老药号、医馆、中医药文化基地、各类休闲养生机构、中药饮片厂、医疗机构、海派中医流派临床基地、古镇、崇明生态观光休闲等各类资源,面向国内外不同群体,研究开发各种与医疗、保健养生有关的中医特色的医疗旅游产品、线路。打造一批中医药特色旅游景点,形成一批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大力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服务品牌。提高中医药对旅游服务的贡献度,有效传播中医药文化,为中医药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提供平台。
(五)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进中医国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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