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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意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2)

编辑:我要健康网 时间:2018-05-15

(五)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发展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高水平全科诊所,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等护理人员以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推动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湖南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举办中医专科医院、中医诊所、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中医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提供流程优化、质量上乘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鼓励有实力的中医药类老字号开办中医医疗机构,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等机构做大做强,实现跨区域连锁经营、规模发展。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简化备案程序。有条件的地方可相对集中设置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打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医药服务区域,推动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等多元化服务。(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适应生命科学纵深发展、生物新技术广泛应用和融合创新的新趋势,稳妥有序推动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等服务发展。推动经依法依规批准的新型个体化生物治疗产品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持续推动成熟可靠的前沿医疗技术进入临床应用的转化机制建设。(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经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方便快捷的就医流程,营造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远程会诊、专人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多种个性化的增值、辅助服务,全面提高服务品质。积极探索诊疗、护理、康复、心理关怀等连续整合的服务,进一步提升就医体验,多方位满足患者身心健康需要。(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建立健全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促进医疗与旅游融合,发展健康旅游产业,以高端医疗、中医药服务、康复疗养、森林康养、休闲养生为核心,丰富健康旅游产品,培育健康旅游消费市场。促进互联网与健康融合,发展智慧健康产业,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体育与医疗融合,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科学健身为核心的体医结合健康管理机构。(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旅游发展委、省体育局、省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探索发展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社会力量为主,打造特色鲜明、有较强竞争力的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更好满足较高层次健康消费需求。坚持合理定位、科学规划,在土地规划、市政配套、机构准入、人才引进、执业环境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倾斜,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打造健康服务产业集群,鼓励探索健康服务与医药研发制造、医学教育相协同的集聚模式。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企业在产业集聚中的主体作用。各级政府要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健康服务产业差异化集聚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和重复建设,杜绝简单搞园区建设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并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配套支持。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作用。(省发改委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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