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健康网 > 中医养生 > 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社会(2)

编辑:我要健康网 时间:2018-03-30

  (八)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营造方便快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远程会诊、专人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增值、辅助服务,以及诊疗、护理、康复、心理关怀等连续、整合的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加强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官方微信、手机应用程序等建设,开展网上健康咨询、在线预约诊疗、在线问诊、复诊、转诊及移动支付等个性化服务。(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科技厅、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推动大型医疗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病床等之间实现有效互通转接,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大型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医养联合体,加快推进全省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医药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联合,鼓励医药联合体建设,加快医药产业发展,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与旅游融合,发挥我省交通、人文、生态和中医中药资源优势,以高端医疗、中医药服务、康复疗养、休闲养生为核心,丰富健康旅游产品,打造特色健康旅游线路,健全健康旅游产业体系。促进健康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智慧健康产业,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健康领域的运用,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发移动医疗、视讯医疗、远程照护、健康监测、智能服药等家庭健康信息产品。促进医疗与体育融合,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科学健身为核心的体医结合健康服务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民政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局、体育局、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探索发展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医药联合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社会力量为主打造特色鲜明、有较强竞争力的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引导医疗与养老、旅游、健康休闲、医药研发制造、医学教育等多种产业形态合理聚集、融合发展、链式发展,更好满足国内外较高层次健康消费需求。坚持合理定位、科学规划,在土地规划、市政配套、机构准入、人才引进、执业环境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倾斜,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打造健康服务产业集群。鼓励各地在医药产业集聚区的基础上,开展医药联合体建设。各地要统筹本行政区内的集聚区差异化发展,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配套支持,避免同质化竞争和重复建设,杜绝简单园区建设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民政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局、体育局、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

  (十一)放宽市场准入。各地要统筹考虑多层次医疗需求,加快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按照全省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实施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进一步简化三级医院的设置审批。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医疗机构由省辖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设置及执业登记。按照国家要求,稳步推行中医诊所备案制。根据社会办医发展需要,及时完善相关机构标准,引导和支持医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探索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根据国家统一指引,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前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实施细则,优化规范各项审批条件、程序和时限。发挥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推行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审批进程可查询。落实“连锁经营的服务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政策,鼓励健康服务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加快规范统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名称。(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中医管理局、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网站地图 | 热门标签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第一时间为您处理或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您的合作!

Copyright © 2017 健康网_我要健康网_我爱健康网 All Rights Reserved.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