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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中医养生服务

编辑:我要健康网 时间:2018-03-26

近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发布《辽宁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益职能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推动辽宁全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本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鼓励创新的原则,《方案》提出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在中医药理论、技术和产品的框架内,拓展服务领域、培育新兴业态,大力开展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中医调理、按摩、药浴药膳、保健品研发运用等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贡献度。《方案》重点提出支持社会力量承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即在法律无禁区的范围内,支持现有的养生会所、温泉、饭店、按摩店等服务机构申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经同级中医养生保健协会按辽宁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评审,评审合格颁发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证书,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形成新的服务业态。支持单位、个人等社会力量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注册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并经中医养生保健协会评审、认定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按照规划,预计到2020年,在辽宁全省范围内建立社会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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